# 补助操作细则

# 补助相关问题及处理

# 住院医疗补助计算

补助金额

补助金额 = 补助基数×分级累进制补助比例(%)。

补助基数

补助基数是指参保会员自付的医疗费用 = 住院医疗总费用-自费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实际报销费用-职工大额医疗统筹实际报销费用-国家公务员补助报销费用-其他补助报销费用-单次免补额1000元。

  1. 住院医疗总费用:指医院在职工缴费完毕后出具住院收费票据上的总金额。
  2. 自费医疗费用:指不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费用:指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用。
  4.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报销费用:指产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5. 国家公务员补助报销费用:指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给予报销的费用。
  6. 其他补助报销费用:指职工获得的各种补贴,如其他基金支付、民政救济、贫困帮扶补贴和特殊人员报销等。
  7. 单次免补额:指参保会员每次申请时需要减去的免补助金额。

补助基数补助比例的分级累进制

  1. 补助基数1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0%比例给予补助;
  2. 补助基数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助;
  3. 补助基数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补助;
  4. 补助基数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95%比例给予补助。

# 补助基数扣除项目说明

补助基数中所扣除各项费用的金额均以实际票据和结算单的数据为准,如有异议可由参保会员向出具单据的结算部门进行核实,互助保障活动经办机构不能自行修改及删减。

(一)在OCR抓取模式下,住院医疗总费用项的数据以费用结算单所列收费金额为准。

(二)住院收费票据和费用结算单上住院日期不一致的,要求补充出院记录进行实际住院日期核实。

# 年度内跨新老补助制度

参保会员年度内跨新老补助制度的,补助比例按入院日对应的制度执行。

(一)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参保会员,在剩余保障期限发生的住院医疗补助工作按《关于完善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工发〔2017〕32号)制度执行;身故补助工作按《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桂工发〔2016〕16号)制度执行。

(二)在2020年1月1日(含)至2月3日(不含)之间已按每人每年70元收费标准缴纳互助费的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发生的补助工作按《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修订)》(桂工发〔2019〕31号)制度执行。

# 住院期间保障到期

如参保会员在住院期间发生保障到期未能接续的情况,按在保障期内的实际天数确定补助基数和补助比例,保障期限外所产生的住院费不纳入补助基数的计算范围。

即:补助金额=(补助基数÷总住院天数)×在保障范围内天数×补助比例(%)

# 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会员异地就医的医院出具的结算单原则上可直接作为结算单提交。如发生医院结算单存在项目不清,各项费用的金额无法区分等情况,初核员有权驳回申请,要求参保会员另行提供参加医疗保险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结算单作为补助审核依据。

# 身故补助金

身故补助金按下列顺序处理:

(一)如存在指定受益人,转入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

(二)如仅一位法定继承人,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为提交相关材料。

(三)如存在多位法定继承人,身故补助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第1130条规定,经继承人协商后出具相关委托书由其中一人提交相关材料。

# 上传单据原件不在

补助申请时所需上传单据的原件已在其他机构进行报销或遗失,可上传加盖收取原件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医院和医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非保障期限内

参保会员入院日或身故日不在有效保障期内,互助协会不接受补助申请。

# 除外保障

如发生以下身故情况,互助协会不予补助

(一)参保会员抑郁症自杀时没有相关机构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文件;

(二)高空坠亡时无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三)实施故意自伤行为导致死亡;

(四)交通事故中被交管部门认定对事故负全责。

# 住院医疗补助申请

参保会员的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应在办结出院手续之日起120天内提出;参保会员的身故补助申请,基层工会经办人应在参保会员身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

# 责任说明

参保会员违反本经办规程规定,以不正当的方式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或骗取补助的,取消其参保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助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工作人员违反本经办规程规定,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审核驳回

如结算单中出现数据显示不齐全造成计算有误,初核员可驳回补助申请,由参保会员向已报所在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核实后重新提交材料。

# 特殊情况

如在补助业务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互助保障活动经办机构需向互助协会提交正式纸质情况说明,处理办法按互助协会正式批复为准。

# 结算单及补助基数计算

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造成结算单内项目的名称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项目所属类别进行对应的扣减计算工作。

# 协会本级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自费(超限价)-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南宁市

1.1 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费用总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金额-公务员补助支付金额-个人自费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费用总额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金额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支付金额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个人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其他补助(残疾军人补助支付金额+公务员补助垫付金额+个人垫付统筹应支付金额+个人垫付大额统筹应支付金额)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1.2 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费用总额-个人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金额-公务员补助支付金额-1000元单次免补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费用总额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金额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支付金额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个人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其他补助(残疾军人补助支付金额+公务员补助垫付金额+个人垫付统筹应支付金额+个人垫付大额统筹应支付金额)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特殊情况说明:

如“残疾军人补助支付金额”、“公务员补助垫付金额”、“个人垫付统筹应支付金额”和“个人垫付大额统筹应支付金额”中出现数值,则需进行扣除。

# 柳州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费用合计-统筹支付-大额统筹-大额补助-自费Ⅰ-自费Ⅱ-住附支出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人工输入
大额统筹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人工输入
- 公务员医疗补助 人工输入
自费Ⅰ+ 自费Ⅱ 个人自费 人工输入
大额补助+住附支出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费用合计-自费Ⅰ-自费Ⅱ-统筹支付-大额统筹-大额补助-住附支出-1000元单次免补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人工输入
大额统筹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人工输入
- 公务员医疗补助 人工输入
自费Ⅰ+ 自费Ⅱ 个人自费 人工输入
大额补助+住附支出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特殊情况说明:

柳州市将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明细项目及金额都体现在收费票据上,不额外提供医保结算单。同时柳州市对公务员的补助体现在为公务员设立个人储蓄账户及建立公务员医疗互助金进行直接补贴,故基本医疗结算中不存在公务员补助项 。

# 桂林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费用合计-统筹记账-大额医疗救助的基本医疗限额内-公务员补助-个人支付超范围-个人支付超限价-个人支付超限额-其他基金支付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记账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救助的基本医疗限额内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个人支付超范围 + 个人支付超限价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个人支付超限额 + 其他基金支付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费用合计-个人支付超范围-个人支付超限价-统筹记账-大额医疗救助的基本医疗限额内-公务员补助-其他基金支付-1000元单次免补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记账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救助的基本医疗限额内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个人支付超范围 + 个人支付超限价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其他基金支付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梧州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支付-公务员支付 -全自费-超限额自费-医疗救助-扶贫兜底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 超限额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医疗救助 + 扶贫兜底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全自费-超限额自费-统筹支付-公务员支付-大病支付-医疗救助-扶贫兜底-1000元单次免补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 超限额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医疗救助 + 扶贫兜底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北海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支付-自费(超限价)合计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支付-自费(超限价)合计-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防城港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基本统筹支付-大额统筹支付-公补统筹支付-自费金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统筹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补统筹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金额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基本统筹支付-大额统筹支付-公补统筹支付-自费金额-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统筹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补统筹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金额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钦州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贵港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费用合计-基本医疗报销-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全自费-超限价-特殊人员报销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报销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超限价 + 特殊人员报销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费用合计-全自费-大额医疗支付-基本医疗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 - 特殊人员报销-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费用合计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报销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特殊人员报销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玉林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发票金额-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支付基本段-公务员医疗支付大额段-自费小计-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特殊人员医疗(托管)保障金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发票金额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支付基本段 + 公务员医疗支付大额段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小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 + 特殊人员医疗(托管)保障金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发票金额-自费小计-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支付基本段-公务员医疗支付大额段-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特殊人员医疗(托管)保障金-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发票金额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支付基本段 + 公务员医疗支付大额段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小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 + 特殊人员医疗(托管)保障金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百色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大额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统筹实际支付金额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额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贺州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总费用-基本统筹支付-职工大额支付-公务员支付-全自费-超限价自付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职工大额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超限价自付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总费用-全自费-统筹支付-职工大额支付-公务员支付-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职工大额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 河池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支付-大病医疗支付-全自费-超限价-先行自付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人工输入 0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超限价+先行自付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疗总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支付-大病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双保险医疗支付-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疗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医疗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全自费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双保险医疗支付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特殊情况说明:

河池市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为先行自付金额的70%,在旧比例需要扣减先行自付的情况下不再扣除公务员。

# 来宾市

image-20210311165109634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基本统筹支付-大病统筹支付-公务员补助-自费项金额 - 床位自费金额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统筹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项金额 + 床位自费金额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本次总费用-基本统筹支付-大病统筹支付-公务员补助-自费项金额- 床位自费金额-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本次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基本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统筹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项金额 + 床位自费金额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特殊情况说明:

来宾市医保系统出现将“自付金额”的数据直接复制到“自费金额”内的情况,故扣减时只取自费项该行中自费金额的数据。

# 崇左市

①在补助比例为60%及40%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

②在补助比例为分级累进制的情况下,补助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基数=医药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疗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超限价)合计-1000元

系统操作说明:

公式项 系统对应填写框 填写方式
医药总费用 住院医疗总费用 OCR或人工输入
统筹支付 城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大病医疗支付 大额医疗统筹支付 OCR或人工输入
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OCR或人工输入
自费(超限价)合计 个人自费 OCR或人工输入
- 其他补助支付 人工输入